9月1日起关于危险废物辨认标志应留意这些!!

日期:2024-02-06 23:10:27 作者: 行业新闻

  4月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物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固废法》),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。

  榜首百一十二条 违背本法规则,有下列行为之一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,没收违法来得到的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,能够责令歇业或许封闭:

  有前款榜首项、第二项、第五项、第六项、第七项、第八项、第九项、第十二项、第十三项行为之一,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……

  C-1医疗废物警示标志款式一(适用于医疗废物暂存、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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